「愛台十二建設」是華而不實?還是天馬行空?馬英九承諾將桃園國際機場變成亞太國際航空城,果然在國民黨立院黨團強力護航下,在上週試圖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將國民黨委員所提之「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」,強渡關山,無視此法架空超過中央16個部會職權、排除33項法規的適用,這樣立法暴衝的後果,恐將對國家體制造成嚴重的破壞。 桃園國際機場是我國對外重要門面,本黨一向支持機場的組織改造,以提昇政府效能與國家競爭力,也在民國92年制定「自由貿易港區設置條例」讓桃園客貨運園區以自由貿易港型態營運。但根據國民黨的版本,除了現行機場鬆綁外,更納入機場特區,草案中「機場特區」的範圍將可達6150公頃以上面積,是現行新竹科學園區的十倍,是台北市總面積的一半。 特區內可以容納各式行業,可以有自由貿易港、科學園區、工業園區、住宅區、商業區、農業園區、育樂特區、可以有醫院、可以自設學校,在在都排除現行法律規範,勞工不受勞基法規範、醫師執業不受台灣醫師法規範、甚至設立學校也可以不受規範,當然也不用等離島開放博弈,桃園航空城就可以設casino!未來特區的董事長,權力恐比行政院院長還要大。 惟桃園機場改制以行政法人或予以更彈性的作法都可以支持,但是不能為了提昇桃園國際機場的競爭力,就自成一國,在產業發展、賦稅減免、國家土地使用、勞工政策、兩岸政策、教育政策、醫療政策上,完全排除國家法令的限制,交由機場特區的董事長自行決定,更不可以利用機場改制來偷渡嚴重損害台灣利益的條文。 例如草案的第56條,降低特區內產品取得我國原產地證明的門檻,也就是說國外的產品,例如大陸或其他鄰近國家的產品,只要在桃園機場特區內過個水,都算是台灣製造。果真如此,大陸產製的劣質茶葉,在特區內,簡單的分裝,就可以貼上Made in Taiwan,行銷全世界。過去這幾年,台灣好不容易建立的品牌行銷,恐將毀於一旦! 再說,原草案第50條有關機場特區事業雇用外國勞工規定,更排除現行勞委會的規範,招募要件、行業、數量等,都可以自行訂定,無視開放外勞類別與數額將嚴重影響本國勞工的就業權益,在機場特區裡面,只要特區董事會自行訂定,還可以堂而皇之的雇用大陸勞工。 甚至原草案第51條規定大陸人士從桃園機場特區出入,就可以不用通常的簽證程序,也不用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限制,陸客來台無限制,此舉將使國安大門洞開。可見國民黨的機場特區條例,陸客、陸勞、陸貨都可自由進出,台灣門戶洞開,馬英九的「一中市場」將在「桃園航空城」中具體實踐。
【 2008/05/02 13:32:07民進黨電子報】